女老板帮嫌犯行贿民警20万元未果,另涉民警猥亵报案人案
近日,人民法院案例库发布了一起行贿典型案例。因敲诈勒索被网上通缉的吴某,为撤销网逃记录,通过某企业女老板林某,委托其疏通关系“摆平”案件。林某将吴某给的20万元交给民警郑某,请其办事,但事情没办成。最终,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认定林某构成行贿罪,判处她有期徒刑八个月,缓刑一年。

民警郑某被判有期徒刑3年
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,民警郑某因受贿罪,另案被判有期徒刑3年,并处罚金20万元。
记者了解到,2011年10月,因敲诈勒索被上网通缉的犯罪嫌疑人吴某委托林某,帮忙找人办理撤销网上追逃或者取保候审。林某收到吴某付的20万元后,将上述钱款转交郑某。
2012年7月,吴某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,其出狱后控告林某诈骗。2014年11月,林某为证实自己没有诈骗,将20万元退还给吴某,后来检察机关决定对林某不起诉。2016年检察机关再次启动刑事程序,对林某涉嫌行贿罪进行立案调查。
2017年6月,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认定林某犯行贿罪,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,缓刑一年。宣判后,林某没有上诉,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。另外,吴某因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,缓刑一年。
记者了解到,民警郑某称自己拿了林某20万元之后,给了以前的同事,请对方帮忙。后来获悉吴某已经被抓后,郑某便找到同事,同事称已花了两三万元请客吃饭,并将剩下的17万元退给郑某。2016年8月,郑某因受贿罪,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,罚金20万元。(文中人物为化姓)
延伸阅读
近日,湖北武汉市民何女士向记者反映称,数年前,其曾遭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分局民警田某性骚扰、猥亵,举报后遭对方打击报复,其亲人也被田某多次骚扰,相关部门至今未给出其满意答复。她了解到,田某仅因此被建议予以诫勉谈话。

田某问何女士“什么时候摸”
据何女士介绍,2019年,她因一桩医美案件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权,举报涉事医生非法行医。后通过其小姨夫介绍,认识了时任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分局经侦大队民警的田某,从咨询到委托其帮忙推进案件进展。
何女士称,案件办理期间,她也按田某要求给钱给物,用于打点关系。自2019年到2021年期间,田某不时对其言语性骚扰,并有两次动手动脚摸其大腿的行为,一次是2021年1月份,在洪山分局楼下一家周黑鸭门口,田某声称何女士穿羽绒服,看不到其身材,摸了其大腿。另一次是2020年夏天,在洪山分局附近的八一路马路上,其又趁着何女士接电话,又摸了其大腿,“说着说着,他的手就趁你不注意,他手就捞过来,就很熟练。”
何女士提供的多段据称是其与田某之间的对话录音显示,一名男子言语轻浮放浪,多次说,“抱一下,看一下”,“下次我碰到摸一下,抱一下,看你老不老”,其间有女子疑似挣扎推脱的声音,女子不耐烦地打断,“聊正经的……我内心是把你当长辈”。
在另一段对话中,女子指责称,对方当天提出要去开房,令其感到恶心,该男子向其道歉,辩称是自己大大咧咧所致。
还有一些聊天截图显示,一名男子询问,“什么时候摸?”被何女士断然拒绝,“别闹”。
何女士称,自己曾就田某性骚扰、猥亵的行为,多次向相关部门举报、报警,但因没有实质性证据,被警方以没有违法事实为由终止案件调查。

图为警方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
“我小姨夫说田某天天找人给他打电话,受不了了。”何女士称,自从2021年自己举报田某以来,田某屡次通过带人登门、电话骚扰其小姨夫一家,令全家人都恐惧万分。2024年7月,田某即将升职为洪山分局南湖派出所副所长期间,不知因谁的举报受到了影响,田某认为是她举报,再次电话骚扰其小姨夫。
何女士出示的一张《洪山区市民热线办件情况公开申请表》显示,“2021年我局认为,田某身为党员干部,在其已有家庭情况下,与您保持密切交往,多次进行言语调戏,违反社会公德、家庭美德,有损人民警察身份。经分局研究,给予田某相应处理。2024年9月14日,市局同意撤销田某挂职副所长。2024年9月23日,分局决定对田某停止执行职务。2024年11月28日,分局纪委针对田某部分查实的违纪违法问题作出党纪、政纪处分”,经办单位为洪山区公安分局机关党委,出具时间为2025年1月10日。
何女士提供的一份于2021年3月录制的录音显示,一名自称为洪山区政法委工作人员称,因田某多次言语调戏等问题,经调查核实,其供认不讳,有损人民警察身份和党员干部形象,建议对其予以诫勉谈话。
何女士称,为了给无辜被骚扰的亲人讨公道,2025年,她再度举报田某,但相关部门至今仍未对田某骚扰其家人一事作出处理。
何女士称,2026年5月15日,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分局机关纪委口头通知她,2024年,因收受财物问题,对田某进行党纪政纪双处分。

图为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分局(网络图)
“我们为这事总在操心,有些问题我们肯定着急了。”何女士的小姨夫,64岁的江先生告诉记者,前几年,田某确实给他打过一些电话,还曾带人登门找他,不过当天他不在家。这两年,田某没再找过他。
“本身前提我们都是好心,想找个熟人把这事了了,因为小何本来都是(医美纠纷案件的)受害者,哪晓得找了他,中间出了这些事,搞得心理相当不舒服……对她爸爸妈妈都没有交代。”江先生称,自己也是经熟人老乡介绍认识田某,并不清楚其为人,出于好心牵线介绍给何女士。没想到后来何女士被性骚扰,他也很生气,更担心对何女士造成伤害。
2026年3月26日,就报警遭受猥亵一事,何女士再次收到了来自武汉市公安局长江新区分局阳逻街派出所的《行政案件不予立案告知书》。
5月29日下午,记者就此事联系田某,其听到何女士名字后,快速挂断电话。此后,记者多次拨打电话均提示忙音。
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分局政工室一名工作人员称,负责宣传工作的民警不在办公室,需等二十分钟后再联系。二十分钟后,记者多次拨打电话,电话无人接听。
记者尝试联系负责处理此事的武汉市公安局、洪山分局多名工作人员,均未接受采访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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