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82转186签证的“2年工作经验”到底怎么算的?(组图)
工作经验是482工签转186签证审理的关键要素之一,尤其是通过TRT(Temporary Residence Transition)途径申请时,其计算方式和证明材料都需格外严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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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想通过TRT途径从482签证转为186签证的申请人,移民局要求其至少拥有2年的提名职位工作经验。

✅有效工作经验的起算点:
是从获得482签证后开始计算的工作时间。
✅带薪休假计入:
持有482签证期间的正常带薪休假,如带薪年假、病假等,都可以算作工作经验。
✅递交申请前不计入:递交482申请后至签证正式获批前的时间,是不能计入工作经验的。
✅续签特殊情况:
如果已经持有一个482签证,且续签下一个482签证,在持有过桥签期间的工作经验也可以计入,常见于482TSS续签482SID的情况。
✅换雇主过渡期:
停止为原雇主工作后,有180天的过渡期来寻找新的雇主提供担保。在这期间,为不同雇主工作的时间可以累加用于186 TRT的申请。例如,在A雇主工作1.5年后离职,180天内找到新雇主B并获得提名,之后在B雇主处继续工作半年,这段工作时间是可以计入的。
然而,换雇主期间的工作时间计算需注意以下要点:
✅新雇主提名申请获批后才计入:
只有新雇主向移民局提交了新的提名申请,并且该申请获批后,为新雇主工作的时间才能计算用于工作经验要求。比如,申请人为雇主A工作6个月后离职,紧接着为雇主B工作,但雇主B提交的提名申请3个月后被拒,那么这3个月的工作时间是不能计入186所需的“2年工作经验”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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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外,以下时间段的工作经验是不计入186 TRT所需的“2年工作经验”的:
✅首次482签证递交至批准期间:
这段时间不计算在内,只有482签证正式批准后,才开始计算为有效工作经验。
✅无法证明有效工作的时间:
如果在申请期间,申请人并没有实际进行工作,如处于无薪假期、工作暂停等情况,这些时间不能计入。
✅换雇主期间未递交提名申请前:
上一份工作已停止,新工作开始,但尚未递交提名申请之前的工作时间,不能计入。
✅换雇主期间提名申请被拒绝后:
上一份工作已停止,新雇主的提名申请提交后被拒绝,为新雇主工作的时间一律不能计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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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经验的计算和认定一直是186签证审理中的重点,尤其是在482工签转186 TRT路径中,更需严谨计算与清晰佐证,以上分享希望能帮到大家!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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